違反兒少法「公布姓名」還可下架 衛福部統一作法:會永久公告

▲衛福部。(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要求地方政府,凡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者,須統一公布在兒童權利公約網站。(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立委陳培瑜等人今(15)日召開記者會提到,兒少可能遭到不當對待的情況被暴露後,各縣市卻無統一執行方式,有些縣市會把違規公告內容下架,導致家長無法查詢。衛福部社家署說明,4月底開會後,已向各縣市溝通,現行做法除了各縣市自行公告在相關網站外,須統一在「兒童權利公約網站」公布。

針對違反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有身心虐待、或利用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行為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九十七條規定裁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裁罰資料,供政府機關(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但有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各縣市未統一做法,可能導致家長無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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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提到,4月底開會、5月初提供會議記錄給各縣市,依照兒少法處罰過的案件,有些依法要公告違規行為人的姓名,原定各縣市會在自己的網站公告,但和各縣市討論後,未來除了各地方自行在相關網站公布外,也要同步在兒童權利公約網站公告,統一後就不會有縣市不一致問題。

周道君指出,目前要求各縣市政府進行處分後,一個月內縣市政府要直接在網路上登錄,後續在網站上公開。而公告後也會一直放在網站上,是否會有一定期限,會再討論是否參考教育部規定,因為教育法規上對於這類公告姓名的處罰,法律有授權教育部訂定規範,未來在衛福法規是否要做類似處理,會在立法是否修正時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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