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超標!恐致急性肝中毒

中藥材「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超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中藥材「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超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中藥材專案抽驗結果,其中有1件「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超標,販售廠商為臺北市士林區沅芳中藥有限公司,目前違規產品已全面下架,並依照《藥事法》裁處新臺幣10萬元。衛生局也提醒,黃麴毒素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

台北市衛生局執行112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北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3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1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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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抽樣市售53件中藥材產品,包含知母、川芎、甘草各2件,菟絲子、厚朴、黨参、白果仁、麥門冬、白朮、川牛膝、浙貝母、王不留行子、秦九、威靈仙、黃連、佩蘭、杜仲、丹蔘、牡丹皮、薑半夏、骨碎補、桂枝、艾葉、五味子、栝樓根、桑白皮、天門冬、白芍、辛夷花、蜜銀花、石菖蒲、西黃柏、女貞子、遠志、柏仔仁、檳榔、補骨脂、坤草(益母草)、當歸、大海子、大棗、獨活、何首烏、白芷、柴胡、淡竹葉、黃耆、紅耆、決明子、續斷各1件。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簡任技正林夢蕙指出,抽驗除了依中藥材飲片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以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其中1件「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B1及總黃麴毒素(B1+B2+G1+G2)分別為28.2 ppb(逾限量規定5ppb)及30.2 ppb(逾限量規定10ppb)。

林夢蕙說,黃麴毒素為多種黴菌(主要是黃麴黴菌)產生的二次性有毒代謝物,保存不當的中藥材可能含有致癌的黃麴毒素,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

林夢蕙提醒,民眾選購產品時,除了到合格中藥房購買中藥材外,儘量選擇色澤自然、包裝及標示完整的產品,外包裝需標明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及地址等資訊,且中藥材應儘量存放在低溫、乾燥處,一旦發現藥材發霉,應立即丟棄。

而依照規定,中藥材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或黃麴毒素超過限量標準,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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