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業者申請輸入加熱菸!「僅2家資料齊全」進入專家審查

▲▼加熱菸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准,才可販售及使用。(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在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准才可販售及使用。根據國健署最新統計,目前總計有10家提出申請專案製造、輸入,8家已完成專案申請,但目前只有2家資料齊全,等待後續的專家審查,另外有2家的專案製造、輸入申請還在文件查核中。

根據《菸害防制法》新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菸之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衛福部已公告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已訂定審查申請書格式、所需檢附文件、資料、物件及審查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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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今表示,業者須先提出申請專案製造、輸入,在進行申請審查,整個程序要有文件、資料跟樣本等,資料不能有缺漏,而目前有10家提出申請專案製造輸入,8家完成專案申請,但其中只有2家資料齊全,可以進入後續專家審查。

針對審查時程,羅素英說,因為資料齊全才會走後面的程序,目前只有2家資料齊全,但並沒有預設時程,要看審查委員,因為委員要逐一審查,也要給他們時間,只要有審查通過都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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