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係數高≠效果加倍!食藥署曝「這區間」就夠 戶外要選UVA

▲▼食藥署夏日防曬。(圖/記者嚴云岑攝)

▲食藥署表示,夏日物理性防曬與擦防曬一樣重要。(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夏天烈日狂曬,食藥署祭出避暑三大撇步,除了應避免在上午10點至下午3點外出、穿著適當的衣物進行物理性防護外,也要塗抹適當防曬化妝品,以免肌膚曬黑或曬傷。如果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的產品,每隔2~3小時就要補擦。

食藥署今(19)日舉辦記者會,公布夏日防曬注意事項。科長張家榮表示,防曬化粧品主要目的是補足物理性防護的不足,若是一般日常生活,選擇塗抹 SPF 15~30產品就已足夠,但若要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的產品,並建議應每隔2-3小時或用毛巾擦拭過肌膚後,再次補擦足量的防曬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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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係數加倍不代表效果也加倍。」張家榮提到,除了塗抹防曬化粧品外,在烈日下也可透過物理性防護,透過適時撐陽傘、戴寬邊帽、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服防止曬傷。當從事水上活動時,則建議使用標示具防水功能的產品,強化自身陽光防護,減少曬黑或曬傷的可能性。

最後,張家榮提醒,如果在正常或合理使用防曬化粧品後,肌膚出現不適,請及早接受診療,就醫時請攜帶使用的防曬化粧品(包含產品全成分標示),告知醫師出現的不適症狀、日常生活情形及是否有口服或外用藥品。除就醫診療外,亦可將使用防曬化粧品時發生的不良反應,至食藥署建置「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通報。

關鍵字: 防曬 UVA SPF15 SP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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