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生前罹患乳癌,但獨自抗癌。(資料照/台視提供)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歌壇天后李玟於5日逝世,享年48歲,今(6日)李玟身邊知情人士也向《ETtoday星光雲》證實,李玟除了飽受抑鬱症所苦,這半年更罹患乳癌,甚至向媽媽瞞病,獨自堅強抗癌。對於乳癌的徵兆,醫師提醒,從外觀、分泌物及大小都是觀察關鍵,若有任何異狀建議到醫院檢查。
李玟身邊知情人士提到,李玟半年前突然罹患乳癌,但也只能一個人默默地勇敢對抗,「就只有姊姊陪在她身邊,連媽媽都不知道。」至於是乳癌第幾期?對方低調說:「好險是儘早發現,趕緊切除腫瘤,後續也沒有做化療。」外科醫師林惠鈺曾提醒,乳癌的前兆有3個是可觀察的關鍵,第一是外觀,可照鏡子看乳頭顏色與周圍皮膚狀態,一般在懷孕前3個月因荷爾蒙上升導致乳暈顏色變深,屬正常現象,但若發現從原本的「圓形乳暈」發展為「像花一樣的邊緣」且伴隨著濕疹,要小心是癌前病變。至於周邊皮膚則觀察是否有凹陷或呈現橘子皮狀態。
再來則是觀察乳房有沒有分泌物,林惠鈺指出,台灣女性乳癌高峰期為45~69歲間,因此建議該年齡區間女性盡量穿著淺色內衣,當乳頭有分泌物時可在第一時間發現;最後胸部大小也是關鍵,若隱約摸出胸部一邊大一邊小,甚至超過一個CUP,就得留意較腫大的一邊是否隱藏著腫瘤。
▲國健署指出,乳癌為我國婦女發生率第一位癌症,發生高峰約在45到69歲之間。(示意圖/亞大醫院提供)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統計,乳癌為我國婦女發生率第一位的癌症,發生高峰約在45到69歲之間,約為每十萬名婦女188到194人。依據衛福部死因統計及國健署癌症登記資料顯示,每年有逾萬位婦女罹患乳癌,逾2000名婦女死於乳癌,相當於每天約31位婦女被診斷罹患乳癌、6位婦女因乳癌而失去寶貴性命。
國健署也提醒,乳癌的危險因子包含具家族史(一等親中有小於50歲者罹患乳癌)、初經早於11歲、54歲後停經、未曾生育或35歲後才生第1胎、未曾哺乳、得過乳癌、卵巢癌或子宮內膜癌;後天危險因子則包含抽菸、飲酒、不健康飲食及缺乏運動等。
國健署建議,國際上最具醫學實證也最有效的工具是「X光攝影」,可用來偵測乳房的鈣化點或微小腫瘤,發現無症狀的零期乳癌;根據我國實證研究,大規模篩檢能降低41%的乳癌死亡風險,並減少30%的晚期乳癌發生率;45歲以上至未滿70歲婦女及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具乳癌家族史之婦女應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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