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提醒,出國旅遊攜帶加熱菸或電子煙入境,需面臨罰則。(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疫情解封,湧現大量出國人潮,除了旅遊行程之外,購物也是重要的行程之一,而「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對此,國健署呼籲,根據《菸害防制法》新法規定,加熱菸目前仍未有合法產品,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法可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劉家秀簡任技正指出,《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目前尚未有經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必要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禁止產品。
劉家秀說,目前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
另外,劉家秀也提醒,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
而2019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報告也指出,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這個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另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為提倡戒菸,國健署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目前全國約3,500家的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也可利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便利性、隱密性的諮詢服務,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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