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壽100%純芥花油」出包!驗出「反式脂肪」標示不實

福壽100%純芥花油。(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福壽100%純芥花油檢出違規。(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21:40 更新:福壽實業公司聲明

1、 本公司食品實驗室針對每批原料、製程及成品均進行驗,確保產品
符合衛生主管機關品質標準法規要求,才出廠銷售。

2、 對於台北市衛生局於市場抽驗福壽純芥花油1.5公升產品(批號:
PU161222K,保存期限:20241031),結果發現反式脂肪含量與產品標
示數值為零不符,本公司正進行原因分析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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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有違反食品營養標示法規情事,本公司將進行產品標示修改,亦針
對該批次產品進行市場端回收。

台北衛生局今公布市售食用油品抽驗結果,查核結果有1件芥花油標示不符規定。產品名為福壽100%純芥花油,檢出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0.56公克 ,但營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每份:0公克」。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黃敬堯技正指出,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允許誤差範圍為小於等於標示值120%,若該食品每100公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3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標示為零。

黃敬堯說,本次檢驗1件芥花油產品標示反式脂肪酸為零,卻檢出反式脂肪酸含量超過0.3公克,經查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來源業者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處辦。

包裝食品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如經查獲為標示不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黃敬堯提醒,選購油品時,應仔細看清楚產品標示,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產品,食品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民眾如有使用油品調理烹飪需求,因油脂高溫烹調下也容易氧化變質,儘量以減少油炸、控溫烹調方式,避免攝取過多油脂。

關鍵字: 福壽100%純芥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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