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隱形眼鏡「有限制」,超量又做這事最重處7年刑。(圖/資料照/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暑假是出國旺季,許多民眾到國外旅行,都會順便買隱形眼鏡回台,但食藥署提醒若攜帶超過限量,且轉賣給其他消費者,恐涉及輸入禁藥,可依《藥事法》最重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食藥署表示,隱形眼鏡主要功能為矯正視力,被列為醫療器材管理,我國藥事法也明文規定,欲販賣隱形眼鏡的業者,應向所在地衛生局申請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而製造、輸入醫療器材,則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後才可以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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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是與角膜直接接觸的鏡片,若未尊重使用方式與注意事項,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角膜炎或結膜炎等眼部疾病,嚴重還可能會失明。
食藥署表示,目前政府已放寬一般民眾入境時可攜帶隱形眼鏡的限量規定,單一度數60片,且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若被查獲違法販賣,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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