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水產品 甲魚、黃魚有不得使用的動物用藥

▲▼違規甲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違規甲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布水產品抽驗結果,分別有1件甲魚和1件黃魚被驗出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北市衛生局已經要求下架不得販售,且追查來源進行裁罰。

北市衛生局今年8月執行水產品抽驗專案,前往超市、賣場、餐飲業、漁產公司等販售場所的抽驗結果,抽驗共計抽驗26件,檢驗結果2件水產品不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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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食藥科技正黃敬堯表示,其中一款不合規定產品是抽驗自北市攤商的甲魚,來源為屏東縣養殖戶,被發現不得檢出的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 0.59ppm;另一件則是抽驗自北市餐廳的黃魚,被驗出有不得檢出的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 0.02ppm,來源為北市販售業者,然而販售業者尚無法具體提供確切來源,北市衛生局將持續追查。

▲▼違規黃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違規黃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表示,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及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是一種合成的廣效性殺菌劑,屬合法的動物用藥,但未核准使用於水產品,過量使用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並影響腎功能等。

目前不符規定產品皆已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地方衛生局處理,針對不符規定產品業者,可依《食安法》開罰6萬到2億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業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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