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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出手消滅「直美」亂象 雷射光電學會力挺修法

▲▼整形手術,美容手術,微整形,打針,醫美。(圖/達志/示意圖)

▲衛福部著手修訂《特管辦法》,要終結「直美」亂象。(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針對國內醫美亂象,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日前表示修訂《特管辦法》,要消滅「直美」現象。對此,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指出,修法規定要經過2年訓練後,才能提供醫美服務是有安全保障,且這樣才能與韓國等國際競爭,學會一定支持相關修法內容。

台灣醫美亂象嚴重,近年更出現「直美潮」,許多年輕醫師在完成或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直接到醫美診所工作,不少「直美」醫師甚至只透過廠商課程或師徒制學習後就上工,完全缺乏醫學中心的正規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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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直美」亂象,衛福部已著手修訂《特管辦法》,將依照不同醫美處置風險,要求醫師有不同訓練資格,例如雷射、光電治療,必須要完成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兩年之後,才可以執行。

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記者會。(圖/長庚醫院提供)

▲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支持《特管辦法》修法。(圖/長庚醫院提供)

再來是涉及手術的醫美處置,必須要擁有「大外科」的專科醫師訓練跟取得證書,才可以執行。特別高風險的如抽脂,過去《特管辦法》裡面有規範,就會要求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甚至要次專科,這部分我們會修訂《特管辦法》來加強管理。

對此,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胡倩婷指出,現在醫美療程不斷推陳出新,從雷射光電、針劑到術後保養類型的整合療程已經成為趨勢,這部分更需要專業醫師的判斷,而醫師也需要有醫學基礎與經驗,經過2年完整的PGY再來提供醫美服務確實是比較適合的。

關鍵字: 直美 醫美 醫美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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