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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殺妻引「保護令無用」質疑 衛福部:將了解此案處理程序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46歲謝姓男子殺妻和小姨子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從過去經驗,關係有變動的時候,例如離婚前後、保護令核發前後,關係有變動的時候,容易觸發恐怖行為,而這次案件就是發生在保護令開庭後。

▲土城姊妹遭家暴男撞殺,姊為救妹雙雙慘死。(圖/翻攝網路)

▲土城姊妹遭家暴男撞殺,姊為救妹雙雙慘死。(圖/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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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發生在7日上午11時許,謝男、張女夫妻倆開庭完後,竟開車衝撞騎車的張女與妹妹,再持40公分料理刀當街砍殺,造成2人傷重不治,開車南下逃亡至彰化投案,被帶回土城分局後謝男卻突然情緒激動稱自己有病。

針對此一事件,張秀鴛表示,這次案件是加害人之前就違反保護令,檢察官沒有羈押逮捕,做無保飭回,不過檢察官可以命令加害人遵守行為,包括禁止施暴、禁止騷擾、追蹤跟聯絡,命令遷出或遠離被害者的工作場所和住家附近。

依照處理程序,加害人無保飭回後,需要立刻通知被害人所在地警察機關和家防中心。張秀鴛說,這次會針對該案去了解釋放行為人後,有沒有按照法規,通知新北市警察局跟家防中心,且警察機關如果有接到通知,要立刻通知被害人和家庭成員,這些環節法律都有規定。

關鍵字: 家暴 土城 殺妻 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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