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保存3迷思!存冰箱錯了 藥師勸:不要自行分裝放藥盒

▲▼10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闈場試車,教師專用冰箱。(圖/記者林敬旻攝)

▲藥師提醒,大部分藥物常溫保存即可,不須放冰箱。(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生病看過醫生、拿藥回家後,你都怎麼處理?想著天氣熱,放冰箱保存比較安全嗎?藥師強調「錯了!」藥品千萬不要隨便放冰箱,受潮風險反而會增加,甚至眼藥水會因為冰過而可能出現結晶,點入眼睛,傷害了眼角膜。藥師強調,保存藥品有3個原則要特別留意,其中許多人拿到藥物會「自行分裝」,但通常不建議。

拿到藥品,知道要怎麼正確服用,但怎麼保存才對呢?藥師鄭郁陵在《健康2.0》提到,保存藥品有3不原則要注意了: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1.藥品不要任意放冰箱:藥師說明,除非特別註明,否則大部分藥品常溫儲藏即可。鄭郁陵解釋,把藥品冰在冰箱,反而會造成藥品更潮濕,增加藥物受潮風險,像有些人會將藥膏放在冰箱,以為可以保存更久,但這麼做會讓藥膏質地改變,可能產生油水分離的狀態,如:眼藥水冰過若產生結晶,點入眼睛可能會傷害眼角膜。

▲▼想點眼藥水,沒想到卻拿成了三秒膠。(示意圖/CFP)

▲藥師表示,眼藥水若冰在冰箱,可能因此結晶,點入眼睛會有傷害眼角膜風險。(示意圖/取自CFP)

2.避免放在陽光直射、潮濕、高溫場所:藥師提醒,浴室、廚房或窗邊,都不建議放置藥品,可儲存在常溫地方;另外,夏天車內溫度較高,也別把藥品放車裡。

3.建議不要自行分裝:有些人拿到藥會迫不及待分裝在藥盒中,但鄭郁陵透露,其實「不建議這麼做」,有些藥品特別怕光或潮濕,藥廠包裝也會有特別設計,若拆開分裝,容易變質。

同時,鄭郁陵提醒,分裝藥品保存期限也要特別留意,像是開封過的眼藥水,建議一個月後就要丟棄、分裝藥丸則是處方開立後6個月就是保存期限,排裝藥以藥品包裝的有效期限為原則。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