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用濕紙巾」列管化妝品類 需標示全成分!

▲「嬰兒專用濕紙巾」列管化妝品類,需標示全成分!(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家長幫嬰兒換尿布時大多都會用「嬰兒濕紙巾」,但由於嬰兒皮膚敏感脆弱,且過去部分嬰兒用濕紙巾都沒標示防腐劑成分,可能導致嬰兒皮膚敏感刺激。因此衛福部食藥署今(1)日宣佈,「嬰兒專用濕紙巾」將納入化妝品類管理,不可再只有標示水和不織布,必須標示全成分。

食藥署指出,過去部分嬰兒濕紙巾被歸類為一般商品,因此不需要標示全成分,大多只標示水和不織布,但濕紙巾含有大量水份,若不添加防腐劑,就無法抑制細菌,導致發黴,但因為標示不清,常常導致嬰兒使用後出現皮膚炎、尿布疹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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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產品安全和民眾選擇依據,食藥署宣佈,凡宣稱「嬰兒專用之濕巾」都必須依照化妝品管理規範,產品需標示全成分,製造商也須符合台灣化妝品設廠標準。違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重可罰10萬元。

而目前在市面上的產品,是新制上路前就製造的,因此可將新制上路前製造的產品賣完。食藥署提醒,未來沒有化妝品工廠登記就製造嬰兒專用濕巾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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