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打疫苗獎勵金增至100元「回溯時間確定」!從免掛號費換約起算

▲▼0723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 (圖/指揮中心提供)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 (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冠疫苗接種免收掛號費,然而獎勵補貼不足,引發基層診所不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已宣布行政費用從40元增加至100元,另每月計算的獎勵也增加一個接種超過500人可以領1.5萬元;指揮中心今日宣布實施時間,從診所和地方衛生局換約免收掛號費開始起算。

國內從6月7日起,民眾到合約醫療院可免費接種新冠疫苗,不過新北市有診所堅持收取200元掛號費,並且批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打算賴帳,引發議論;而基層醫療協會也批評被強迫不能收取掛號費,僅有40元行政補貼比過去一般疫苗接種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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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坦言,這段期間接種量大,獎勵辦法也確實不合理,宣布將行政費用補助從40元調升至100元,獎勵補貼依照施打等級也有調升。

▲▼疫苗相關費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疫苗相關費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免費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並配合接種政策相關事項,由按接種人次提供40元/人次,調整為按接種人次提供100元/人次。

醫療院所達每月目標接種人次提供接種獎勵,增列診所接種人次達500人次/月,提供1.5萬元,另維持診所接種人次達1,000人次/月,提供3萬元、地區醫院接種人次達4,000人次/月,提供8萬元、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接種人次達6,000人次/月,提供10萬元。獎勵以每月結算方式提供。

另針對此調整之溯及起算日期認定如下:

1. 自地方政府衛生局與合約醫療院所於更換合約書內容日起算。

2. 衛生單位因實務作業,如以協議方式與合約醫療院所協定變更合約,則以地方政府衛生局與已簽約之各醫療院所協定變更合約,補充免費提供民眾接種服務內容之協議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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