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俊吉/台北報導
中聯致癌油案將催生食安修法。衛福部今表示,未來將大幅提高延遲、隱匿通報罰則,最高罰鍰將由現行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放大10倍;此外,將擴大法定通報對象,除食品業者外,受託檢驗實驗室也須依法通報,希望避免主管機關再因延遲通報錯失防堵時機。

▲衛福部、食藥署今召開記者會說明中聯油案最新進度。(圖/記者鄭毓齡攝)
衛福部部長石崇良表示,中聯案暴露出的最大問題,不只是油品檢出苯駢芘超標,而是通報延誤;依法業者本就有通報義務,但調查發現,相關檢驗結果最早5月13日就已顯示超標,主管機關卻直到6月30日才接獲通報,導致政府無法及時封存源頭、回收下游產品,讓事件影響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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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說明,為改善此問題,修法重點之一就是提高延遲、隱匿通報的違法成本,未來相關罰鍰上限將由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希望讓違規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並將擴大通報責任,未來受託檢驗實驗室若發現異常,也須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不再只是通知委託業者。
此外,外界質疑日本、美國均未訂定食用油苯駢芘限量標準,台灣為何採與歐盟相同的2ppb。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說明,苯駢芘屬一級致癌物,沒有真正的安全劑量,故國際採用「ALARA」原則,也就是As Low As Reasonable、Achievable,希望在合理可行前提下,盡可能降低暴露量。
姜至剛表示,台灣訂定標準時,除以維護國人健康為優先,也評估國內油脂產業在現有製程下有能力達成,故採取和歐盟一致的較高管理標準;他也說,目前獨立調查小組仍持續釐清中聯油品超標原因,待完成調查後,將作為後續修法及制度檢討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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