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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驗出苯駢芘「比蘇丹紅嚴重」 食品技師質疑未下架第二層產品

台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問題油品。(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問題油品。(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聯油脂生產的油品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食藥署宣布下架第一層產品,至於涉案原料所製成的產品、半成品,如沙茶醬等第二層,經評估安全性,不予全面下架。執業食品技師質疑,苯駢芘是一級致癌物,問題比先前蘇丹紅更嚴重,為何不用第二層回收?公衛師則呼籲應該強化風險溝通與資訊透明機制。

食藥署昨日公布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案進度,總計受影響共18項油品,已完成統計的6項產品,累計回收17.422公噸,若業者未依限完成下架,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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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食藥署表示,本案依照「食品違規案件-產品下架、回收、封存、銷毀階層之處理原則」屬第八類「違反衛生標準」,採取第一層產品下架回收措施,要求中聯「大豆沙拉油」 (批號315-1150404/製造日期20260404/有效日期20260930)及其分裝產品皆須下架回收;另依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討論通過,第二層產品評估安全性不予全面下架。

執業食品技師劉忠翰今日表示,蘇丹紅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認定第三級致癌物,因是工業原料,所以要第二層下架;相較之下,苯駢芘是IARC第一級致癌物,只是因為是合法殘留,就不用第二層下架?

劉忠翰質疑,苯駢芘有一定毒性,所以才會定出限量標準為2.0 μg/kg,原料一旦超標,違法事實已確定,就應依法執行,並非有待風險評估決定是否放行的問題,也不應以最終產品濃度是否超標作為唯一判斷依據。

公衛師公會理事蔡秉兼指出,本次事件不僅涉及單一產品管理問題,更反映現行食品安全治理在「資訊透明」與「風險溝通」層面的制度性落差。

公衛師公會提出3點建議,建立「階梯式風險揭露」機制,依風險程度分級公開原料來源、違規情形及流向資訊;明確區分風險管理與風險溝通制度責任,強化資訊發布標準化與即時性;提升食品安全決策程序透明度,使回收與否的判斷具備可受公評性與可追溯性。

劉忠翰也提到,本案原料4月送驗合格,事後回頭驗才發現超標,凸顯現行自主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第三方食品技師簽證制度作為源頭攔截機制的必要性,值得主管機關正視,並呼籲檢調單位,必要時啟動搜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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