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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中聯致癌油影響18項油品 食藥署:已回收逾17公噸

邱俊吉/台北報導

中聯油脂生產的油品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外界質疑為何僅回收特定批次產品,而非全面下架。對此,食藥署今下午說明,此次處置是依食品風險評估及既有回收原則辦理,截至中午12時,受影響共18項油品,已完成統計的6項產品,累計回收17.422公噸,若業者未依限完成下架,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     稽查        。(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中聯油脂含致癌物油品流入市場,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稽查。(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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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地方衛生局正持續追蹤問題產品下架及回收情形,確認違規產品已停止流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若業者未於期限內完成下架,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中聯致癌油回收,食藥署7/3記者會說明。(圖/食藥署提供)

▲中聯致癌油回收,食藥署7/3記者會說明。(圖/食藥署提供)

此外,食藥署指出,目前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食用油製造業者共有3道把關機制,包括業者定期自主檢驗、委託外部檢驗(至少每半年一次),以及政府後市場抽驗;若檢出核准添加或製程中自然產生的化學物質、有毒有害物質,是否擴大回收,須依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決議,才會辦理第二層再製產品評估,不會先行全面下架。

針對食用油中的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管理,食藥署表示,目前法規已針對苯駢芘訂定限量標準為2.0微克/公斤,只要超標就必須依法下架回收,另食藥署也訂有「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作業指引」,對於苯駢芘、「苯駢苊(BbF)」、「苯駢蒽(BaA)」及「苯並菲(Chrysene)」等4項PAHs,訂有合計總量10微克/公斤的監測指標值。若業者自主檢驗發現總量超過指標,須立即啟動異常處理。

食藥署說明,後續將督導食用油製造業者加強原料驗收、自主檢驗及製程管理,並依此次事件調查結果,檢討自主檢驗制度及管理措施,研議提高源頭油廠自主檢驗頻率及精進製程管理,同時持續強化後市場抽驗與風險管理,以保障食品安全。

▲▼中聯致癌油回收,食藥署7/3記者會說明。(圖/食藥署提供)

▲中聯致癌油回收,食藥署7/3記者會說明。(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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