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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萬青少年吸電子煙 國健署修法「持有」最高罰10萬

國健署電子煙危害記者會。(圖/記者趙于婷攝)

▲國健署呼籲,青少年正視電子煙危害。(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在6月拍板新一波《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首度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國健署副署長魏璽倫表示,修法通過後,只要持有電子煙就會直接沒入,並可處以新台幣3萬至10萬元罰鍰,希望儘早上路。

根據國健署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全台已有超過4萬名國高中生,接觸或使用電子煙。國健署也進一步修法,將電子煙從原本「使用」可開罰之外,再增「持有」電子煙和其組合元件,也可沒入並依法開罰。魏璽倫表示,目前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審議,力拼近期送立法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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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電子煙危害,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使用電子煙者可能出現多種症狀,包括輕微的呼吸道不適、急性氣道損傷、肺實質肺炎、肺泡水腫、低氧性呼吸衰竭和死亡,這種損傷和宿主反應的組合在臨床上被稱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與吸菸一樣,吸入電子煙氣溶膠中所含的化學物質會引發肺部發炎反應。

羅素英強調,電子煙和吸菸一樣會對心臟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增加心臟衰竭和冠狀動脈供血不足的風險,且有多項研究顯示,青少年吸菸和日後精神疾病如重度憂鬱症、廣場恐懼症、恐慌障礙、其他物質成癮、反社會人格障礙等行為問題有關。

在菸害防治方面,魏璽倫說,115年1月1日起,加熱菸使用者也納入「戒菸服務補助計畫」範圍,可比照紙菸提供戒菸用藥治療和衛教。目前全台約有近3,0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不論是傳統紙菸、加熱菸或電子菸,都可能造成尼古丁成癮與健康風險,專業戒菸門診皆可提供協助。

關鍵字: 電子煙 菸害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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