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送員食安教育訓練7月21日上路。(圖/業者提供,資料照)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日前預告「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草案,規定新進外送員執業前須完成至少1小時的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每年也必須接受相同時數訓練。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指出,草案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在7月21日生效。
許朝凱表示,草案新制要求外送平台業者都須提供外送員的教育訓練,訓練師資包括公衛師、食品技師和大專院校食品安全領域的專家,協助外送人員了解食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預防食品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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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最重要的是保存溫度和避免交叉污染,許朝凱說,食品溫度7°C至60°C被稱為食物的「危險溫度帶」,因此外送員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餐點送達消費者手上,食品處於危險溫度帶最好不要超過4小時,而這部分也是未來教育訓練的基本要求。
新規定要求外送員接受1小時教育訓練,在職者每年也需要接受1小時教育訓練,如果換到不同的外送平台,只要在原平台上過1小時教育並取得時數證明即可。許朝凱提醒,外送平台業者有義務跟責任讓外送員後續每年都提供教育訓練,若外送平台未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會依法要求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依照外送員專法處以外送平台業者2萬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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