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雲

醫師涉性騷「懲戒標準不一」 石崇良:年底前研議一致性原則

醫師、醫生、醫院、醫護人員、診療、檢查、問診、看診萬用圖、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衛福部將討論一致性的醫師懲戒原則。(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醫師涉及性騷擾案件的懲戒標準不一,因不同縣市認定差異,有人僅遭停業、有人卻遭撤銷執照,相關疑慮引發關注。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受訪時表示,已責成相關單位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開會研議,希望今年底前可以建立一致性的懲戒原則。

根據現行制度,醫師涉及違反醫學倫理或專業行為規範時,會由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初審,中央主要負責覆審程序。石崇良直言,各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主要都是由醫界專業人士組成,負責審議涉及《醫師法》規範的違規案件,中央醫師懲戒委員會扮演覆審角色。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石崇良解釋,如果遭懲戒醫師對地方處分結果不服,進一步提出救濟時,中央才會介入,但因為各地方醫懲會對案件情節認定不盡相同,確實過去曾出現相似案件,結果卻有不同處分的情況。

針對是否要建立一致性的懲戒制度,石崇良指出,已請醫事司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共同討論,希望建立較具一致性的參考標準。初步會優先聚焦近年最受社會關注的性別事件,包括性騷擾及性別歧視等案件,言語騷擾、不當肢體接觸到權勢性騷擾等情況不同,醫界與社會要共同討論如何建立合理且具比例原則的懲戒標準。

石崇良表示,希望能在今年底前完成討論,並擬定好形成初步方向,但這項工作並不容易,因為相關案例型態多,必須兼顧病人權益保障、醫療專業自治及程序正義,另外,有關「暫時處分」制度,也會納入後續討論和研議範圍,這部分也會啟動全國一致性標準討論。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