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長石崇良出席健保署與國際扶輪社「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合作備忘錄捐贈儀式。(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近期國內毒駕事件頻傳,行政院已宣布要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改列一級毒品,全面加嚴毒駕處罰及駕駛資格管理制度。由於依托咪酯使用電子煙載具施用,也要修法增加「持有」處分,且罰鍰上限一口氣拉高到10萬元,衛福部長石崇良今(5)日表示,電子煙在國內完全違法,除持有外,針對製造輸入將增訂刑責,最嚴重可關3年。
行政院長昨日召開院會表示,將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其中針對源頭,衛福部表示,考量現行《菸害防制法》雖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但對持有行為尚無明確管理機制,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國健署原規劃增訂持有電子煙罰則為新台幣2千至1萬元罰鍰,行政院昨日公布將罰鍰一口氣拉高。石崇良今日受訪表示,因為衛福部要從製造、輸入、販售、廣告等一併調整,相對應有比例原則。目前《菸防法》全面禁止電子煙(類菸品),至於指定菸品如加熱菸,則有經過核可與未核可,會有3種樣態,合法與不合法會有全盤的罰則調整。
不僅於此,修法也將加重業者責任與源頭管制。石崇良表示,過去製造、輸入、販售,都是採取行政法律,其他禁止電子煙國家如新加坡、泰國、澳洲等都是加入刑罰,這次要修正製造、輸入罰則,除罰鍰外加上刑罰責任,可處1年至3年有期徒刑。
最後是網際網路平台責任落實,要求業者應建立違法資訊風險管控與自律機制,杜絕網路非法行銷。石崇良表示,未來只要網路巡查到違規,必須立刻下架,衛福部已經和數發部建立機制,入法後執行上可以更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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