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近期已廢止台灣換肝名醫陳堯俐醫師證書,資料照 。(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台灣換肝名醫陳堯俐仲介病患到中國大陸換肝、換腎賺取仲介費遭到判刑。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證實,衛福部近期已廢止其醫師證書,為國內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遭廢照案件。醫事司表示,廢止醫師證書是唯有中央能執行的最重處分,未來絕對不可能再行醫、從事醫師臨床工作,唯一變數是當事人提出救濟,經行政法院判定是否有不同結果。
台灣換肝名醫、曾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涉嫌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並收取高額費用,陳共賺取1466萬元。彰化地院依陳堯俐犯9個共同仲介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有媒體報導指出,彰化縣政府日前也針對此案召開醫懲會,但會中僅做出「暫停部分業務6個月」的處分,而衛生福利部另依法院判決,認定其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予以廢照。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受訪解釋,針對該案,中央跟地方的懲處並沒有時間序上的先後,而是各自召開,地方依《醫師法》中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予以進行懲處;中央則是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醫事人員違反仲介器官移植或器官之提供、取得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特別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
劉玉菁解釋,衛福部是在得到法院的判決之後,啟動醫事審議委員會,最終也認定其情節重大,做成廢止醫師證書處分,5月27日寄出裁處書。
劉玉菁強調,做出裁處之後陳堯俐即喪失醫師資格,無法執行任何醫療臨床工作,同時被廢止證書處份的人,也不具有再次應考醫師的資格。唯一的變數在於國家制度允許受處分者可以提救濟,若行政法院最終做出不同裁定,但目前不知陳堯俐是否有提出。至於是否可以擔任教職,則須視教育單位方面的規定而定。
石崇良今早表示,陳姓醫師經過法院判決確認,確實有數次仲介台灣病人到海外接受器官移植,嚴重違反醫學倫理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所規範「醫事人員不得仲介,嚴重者廢止醫師證書」,經過醫事司召開醫審會討論確認,近期發出處分。過去廢止醫師證書,有包含使用假檢體冒充病人有癌症,詐領保險費,還有毒品使用等,仲介器官移植到海外這是第一例。

▲台灣換肝名醫陳堯俐 。(圖/翻攝醫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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