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保署研擬放寬肺癌標靶藥物給付條件。(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肺癌藥品「泰格莎」去年銷售金額達56億多元,排名第一,健保署雖已將「泰格莎」納入給付,但仍有肺癌患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有醫師發現,因大陸藥費比較便宜,有患者為了自費用藥,跑到大陸買藥,建議健保署應放寬給付條件。而健保署也回應,已著手研議相關放寬事宜。
大陸「泰格莎」的藥價僅為台灣的四分之一,台灣一顆自費藥價約2800元到2900元,一個月藥費大約近9萬元,但大陸一顆藥約700多元,一個月藥費僅大約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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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陳育民指出,台灣有部分肺癌患者不符合泰格莎的給付條件,但又想獲得最好的治療,就會想辦法去大陸買藥,因為大陸的藥價比較便宜,這部分健保署應放寬給付條件,而在健保財務有限的情況下,建議可以討論藥費部分負擔。
對此,健保署主任秘書劉林義回應,確實已看到患者的需求,生產藥廠已經有提出申請,希望該藥品給付給肺癌術後「輔助性治療」使用,因此會儘速針對藥效、財務衝擊等面向,進行醫療科技評估,完成評估後會再舉行專家審查會議,若專家都同意放寬,會再由共擬會議討論,會在合法、合規下盡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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