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範例。(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購入的飲料、外食到底健不健康?看成分標示可能也霧煞煞,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0)日公布與國民健康署合作推動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制度指引草案,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依照含量採三色分級標示,綠標為健康度較高的食品,除了讓消費者一目瞭然,也鼓勵食品業者可以朝綠標去設計食品,後續將向業者說明,指引預計今年下半年上路。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不健康飲食為造成慢性非傳染性疾病(NCDs)之重要危險因子之一。依據國民營養調查結果,18歲以上成人中約63%鈉攝取量超過建議標準,另有17.3%游離糖攝取占總熱量比例逾10%。國際研究亦顯示,於食品外包裝正面採用具詮釋性(interpretive)之營養標示,有助消費者更直觀理解產品營養資訊,並支持其做出較健康的選擇。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食品標示「紅黃綠」概念始於去年4月27日健康台灣全國論壇會議中,由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郭素娥提出,並獲得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一致支持。
許朝凱坦言,目前食品有做營養標示,但資訊太多,消費者不一定馬上理解,食藥署與健康署已蒐集國內外實證資料及政策經驗,並參考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抽樣調查結果,邀集醫學、營養學及食品學等領域專家與相關團體,多次召開專家會議進行研議,建立制度設計共識。
許朝凱說明,目前草擬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將以每100公克(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為標示基準,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採「紅黃綠」三色分級標示,原則如下:
1.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2.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3.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國健署社區健康組科長秦義華表示,相關標準經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相關建議攝取量,加上國人飲食習慣而訂出標準。
許朝凱指出,接下來將與食品業者說明草案,該指引屬於志願性政策引導,沒有強制要求標示,但如果標示時一定要正確,如果標示有誤,恐涉及違反《食安法》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可以處分4萬至400萬罰鍰。

▲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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