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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長者、偏鄉有需求 牙醫界籲放寬低劑量牙科X光使用限制

▲▼牙醫、牙科手術、看牙醫。(示意圖/CFP)

▲牙醫盼放寬手持式牙科根尖X光機的使用場域限制。(示意圖/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因為沒有移動式牙科X光機,即便牙醫走入偏鄉仍無法進行根管、拔牙等進一步的牙科治療,不僅於此,牙醫師公會指出,目前國內法規仍要求「牙科根尖X光機必須設置於獨立X光室」,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失能、失智患者看牙,若得從診療椅移動到X光室,增添跌倒、感染等風險,還可能引發焦慮不安,呼籲應與時俱進檢討現行法規,放寬手持式牙科根尖X光機的使用場域限制。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世岳指出,牙科X光機有很多種,譬如牙科電腦斷層,牙科全口環景X光機以及牙科根尖光機。這些不同種類的牙科X光機輻射劑量差異非常大,在臨床實務上最常用到的就是牙科根尖光機,單次牙科根尖X光的輻射劑量僅約0.005毫西弗(mSv),甚至攜帶式牙科根尖X光設備更低至約0.002毫西弗,屬於極低劑量影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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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之下,台灣民眾每年接受的自然背景輻射約為1.6毫西弗,等同於數百次牙科根尖X光的劑量,另外,在操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規定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約1~2.5 萬次根尖片照射/年),在在都顯示牙科根尖X光機輻射劑量對不管是患者或是醫療機構內工作人員健康風險極低。

▲▼牙醫師公會理事長陳世岳。(圖/記者洪巧藍攝)

▲牙醫師公會理事長陳世岳。(圖/記者洪巧藍攝)

「很多人以為所有X光都一定要在鉛室裡拍,其實這是過去的觀念。」陳世岳表示,國際間早已轉向以風險評估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包括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均建議採用「ALARA原則」(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強調在合理可行下將輻射降到最低,而非僅以場地限制作為唯一標準。歐美多數國家也已開放,在符合安全距離與基本防護措施下,牙科根尖X光機可於獨立診療空間使用。

然而,設備進步,法規卻未同步調整,反而在臨床現場衍生新的風險。陳世岳舉例,許多高齡、行動不便或失智患者,原本已安全坐在診療椅上,卻因拍攝一張低劑量X光,被迫起身移動至X光室。過程中不僅增加跌倒與滑倒風險,也可能引發焦慮、不配合等情況,反而提高醫療不確定性,「為了極低的輻射劑量,卻讓病人承擔更高的移動風險,這其實本末倒置。」

牙醫界進一步指出,若能適度放寬規範,將帶來多重正面效益:首先,可降低高齡與失能患者的移動風險,提升整體就醫安全;其次,醫療流程更順暢,醫師可即時判讀影像,提高診療效率與精準度;第三,有助於感染控制,減少病患在不同空間移動;最後,也能讓牙科服務延伸至長照機構、偏鄉巡迴醫療及居家照護,真正落實醫療可近性。

牙醫師公會呼籲主管機關,允許在符合安全距離與基本防護條件下,於獨立診間,以及長期照護機構、特殊醫療服務場域(如身心障礙與失能照護)、偏鄉巡迴醫療與居家醫療中,使用手持式或數位牙科根尖X光設備,免除強制設置固定鉛室或鉛屏的限制。

▲▼台東東河鄉的行動牙科,每週一次為民眾診療。(圖/余尚儒醫師提供)

▲台東東河鄉的行動牙科仍缺X光機設備,無法幫民眾做進一步根管、拔牙等治療。

核安會表示,目前針對不同醫療情境已經依照務實需求提供相應做法,居家醫療方面訂定「牙科型X光機居家醫療輻射防護措施撰寫綱要」,有需求醫療院所可依此綱要及實務需求,作好輻防相關評估規劃及執行;偏鄉醫療院所只要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報備支援後,並向核安會提出輻射防護措施及安全測試報告申請,經審查符合輻射防護要求後,都可執行偏鄉醫療X光診斷檢查業務。

至於診間,核安會指出,如病人行動不便或具特殊醫療需求(如植牙),由牙醫師依專業判斷,就可以將可攜式牙科X光機移動至診療台側使用;而為了保護牙醫師,工作人員及鄰近診療台病患與候診民眾,當牙醫師執行可攜式X光攝影,仍需搭配支架及維持適當安全距離(如180公分以上)進行照射。

核安會強調,考量國內牙科診所診療環境,多屬人員密集且醫療空間有限,為落實管制區劃設及相關防護措施,現行照射作業需於專屬管制區(X光室)內執行,以降低周邊人員不必要之輻射曝露風險與保障牙科與鄰近住民居家輻射安全。未來將持續關注國際發展與實務應用,並進行滾動檢視,在確保輻射安全前提下,審慎評估管理機制調整方向,以回應醫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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