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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涉詐將永久失格 衛福部修法「廢照者即起不得再領證」

▲▼   衛福部外觀          。(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福部修法強化不適任長照人員管理,曾廢照者即起不得再申請認證。(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邱俊吉/台北報導

近年陸續傳有長照人員坑政府、騙長輩的詐欺案,引起國內高度重視。衛福部今發布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即起若因不當行為遭廢止長照人員證明者,未來將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

長照2.0在2017年啟動後,便不時有詐領長照補助的案件發生,導致多個縣市的行政機關與長照對象受害。對此,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過去在實務上,確曾發生長照服務使用者遭人員詐騙或不當對待的案例,故期許透過制度調整,避免曾有重大違規紀錄者再次進入照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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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希文指出,此次修正重點在於補強「消極資格」規範,也就是明確列出不可取得或重新取得長照人員資格的情形,包括曾涉及詐騙、侵害服務對象權益,並已遭廢止證照者。相關規定已由去年預告轉為正式公告上路,以強化對於弱勢族群的保護。

在實施時程上,吳希文說明,這次修法方向與去年預告內容大致相同,關於人員資格標準的修正在公告發布後立即實施,包含居家服務督導員及照管專員等相關資格條件;至於其餘涉及資訊系統調整及地方政府執行配套的規定,則預計自7月1日上路。

據統計,目前全台長照人員約10萬2000多人,其中居家照服員約5萬5000人,其次是機構照服員約3萬3000人、社區照服員約1萬4000人,顯示居家照護已成為長照體系主力。

吳希文強調,長照人員直接面對身心失能或身心障礙者,其專業、品行攸關服務的品質及安全,此次制度修正不僅調整資格門檻,也是從源頭強化管理機制,以確保服務使用者在照護過程中的基本權益與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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