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再鬆綁!新冠通報時效即起放寬至72小時 6月免隔條件擬擴大

▲▼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最新傳染病疫情。(圖/疾管署提供)

▲ 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進入第四波,疾管署公布過去兩周通報新冠中重症(併發症)個案每天都有200多例,而近期有醫師反應,指揮中心解編後,電子通報改為紙本,流程太過繁瑣。疾病管制署今(31)日宣布,為減輕醫療端行政負擔,今日起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放寬為72小時;另針對確診個案的免隔離治療條件,擬於6月討論放寬。

國內新冠防疫政策今年陸續鬆綁,2月20日室內口罩禁令解除,3月20日輕症免隔離、4月17日口罩再鬆綁,取消公共運輸口罩令,5月1日則正式防疫降階,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給為第四類、指揮中心解編。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症)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原規範通報時效仍維持24小時,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近期新冠疫情上升,為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即日起整放寬為72小時,規範已於今日公告並生效。

疾管署表示,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病患,依新規定於72小時內通報即可,通報後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之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

此外,疾管署也著手研擬併發症確診個案於通報後需隔離治療之評估條件,預計於6月上旬經專家會議討論確認後實施,另亦將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