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江小漁酸菜魚鍋驚見39噸過期巴沙魚 改標再賣「全數封存」!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西區知名連鎖餐飲業者江小漁酸菜魚鍋,涉嫌儲存、販賣過期的巴沙魚(鯰魚),13日台中、南投、彰化衛生局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倉儲點、分店,查獲已逾期的巴沙魚39噸、芙蓉魚570公斤,以及相關醬料、配料,目前已全數封存,並由地檢署偵辦。

▲▼             。(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人員昨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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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中市西區有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改標銷售給加盟商及提供消費者食用,市府衛生局聯合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昨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加盟業者的西屯分店、南投埔里分店、彰化縣雲林分店等3家,同步進行稽查。

衛生局指出,衛生局人員在場查獲過期巴沙魚總重約39噸、芙蓉魚570公斤、醬(配)料56.68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

▲▼             。(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相關過期食品目前已全數封存。(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該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此案因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市府後續也將積極與檢調合作,攜手打擊不法食安案件,保障市民健康。

▲▼             。(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人員在場查獲過期巴沙魚總重約39噸、芙蓉魚570公斤、醬(配)料56.68公斤。(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勿存有不法或僥倖,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處辦;另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有效日期,如有來源或標示不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也可向衛生局反映,共同把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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