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藥水不能點直接在眼球!三大常見錯誤一次看

▲▼想點眼藥水,沒想到卻拿成了三秒膠。(示意圖/CFP)

▲眼睛不適想點眼藥水改善,要先看症狀與成分是否能達到幫助。(示意圖/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工作時電腦、手機不離身,下班時可能還會追劇,經常用眼感到眼睛痠澀不適時,不免想拿眼藥水來緩解。藥害救濟基金會就提醒點眼藥水三大常見錯誤,像是眼藥水不可滴在眼球,而且開瓶之後,超過28天就不要再使用。

1、千萬不可以點眼球,怕會戳傷角膜。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正確點眼藥水的方式,頭先後仰,以食指輕將下眼瞼往下拉,眼睛向上看,再將眼藥水滴入眼白與下眼瞼間。滴藥後輕閉眼1~2分鐘,輕輕轉動眼球,可用手指輕壓鼻樑處(眼角內側)避免藥液漏出至鼻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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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眼藥水開瓶超過28天不要用。藥害救濟基金會解釋,眼藥水外盒標示的保存期限,指在陰涼乾燥且沒有開封的狀態下,可以保存的時間。開瓶後,眼藥水接觸到空氣,就有可能發生變質汙染,即便添加防腐劑,還是建議超過28天,用不完也要丟棄。如果是無防腐劑的單次用眼藥水,開封後24小時就要丟棄。至於保存,除非特別標示冷藏,一般室溫保存即可。

3、使用眼藥水眼藥水使用,不要接觸到瓶口。藥害救濟基金會說明,使用前眼藥水之前應該洗淨雙手,點藥水時,藥瓶瓶口不可接觸眼睫毛、眼球和手指,也不要用任何東西擦拭瓶口,避免汙染藥品。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眼藥水是藥品,不是保養品,並不是多點就對眼睛好,長時間高頻率使用含防腐劑成分眼藥水,有可能損傷眼球表面。遵照醫囑或仿單建議使用,不適症狀若持續三天未有改善,應儘速就醫。

使用眼藥水在瓶身註明開瓶日期,超過保存期限、開瓶超過28天,或藥液混濁、變色或出現異物時,請勿繼續使用。使用時勿碰觸藥瓶瓶口,若眼藥水與眼藥膏併用,請先使用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用藥膏。若使用兩種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

另也提醒隱形眼鏡族,應選用不含防腐劑的眼藥水:若眼部有不適症狀,建議先拔除隱形眼鏡,再使用眼藥水,並讓眼睛充分休息。配戴隱形眼鏡時,請勿使用含防腐劑及含懸浮液劑型之眼藥水。防腐劑成分(benzalkonium chloride, BAK)會吸附在隱形眼鏡上,造成局部累積濃度過高,破壞角膜上皮細胞。

▲▼眼花花視茫茫,眼藥水怎麼點。(圖/藥害救濟基金會提供)

▲眼花花視茫茫,眼藥水怎麼點。(圖/藥害救濟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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