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感染定義出爐!羅一鈞:從寬認定3個月內符合2條件屬「重複感染」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二度感染定義,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彙整專家會議上的文字意見,從寬認定3個月內符合2條件屬「重複感染」,但需要做好相關配套與更改申報碼等流程,才會正式對外公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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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日前解答確診解隔離後,3個月內仍出現快篩兩條線,大多是「陰陰陽陽」的階段,短時間內重複感染的機率低;但近期衍生不少爭議,包含再次陽性領藥、是否居家照護等。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則說,近期有不少人反應類似問題,這部分會再請專家討論。

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17日受訪時曾表示,初步比較確定為2週內,如果症狀好轉又再度出現症狀且快篩陽性,會視為「症狀再反彈現象」,非再次感染;至於3個月內則有可能是陰陰陽陽,也有可能再次感染,就要綜合資訊判斷。

羅一鈞表示,目前專家會議共識是用症狀與臨床操作檢驗條件合併定義重複感染病症,需要再確診1~3個月後出現症狀惡化情況,無症狀或與原先症狀相比無惡化等情形則不適用。

羅一鈞補充,重複感染的檢驗條件為症狀惡化搭配抗原快篩或PCR陽性、Ct值27以下,屆時就可從寬認定,但須由醫療院所送檢體到實驗室進行後續定序,以釐清是否感染新的變異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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