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對「自費驗抗體」開綠燈 達4點共識:醫事機構可提申請

▲▼9/20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發言人莊人祥出席。(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網紅「四叉貓」自費檢驗抗體惹議,指揮中心於昨開會討論相關指引。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23)日公布會議4點共識,初步對自費檢驗需求「開綠燈」,有檢驗能力的醫事機構可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一旦審核自費標準及相關能力都合適的話,就可提供收費服務,但前提是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相關檢測方式,供民眾正確解讀。

在診所幫民眾自費驗抗體挨罰事件爆出後,指揮中心也公布117家「全國血清抗體檢測指定檢驗機構名單」,當時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就表示,若指引順利通過,將以公佈名單作為主要檢驗單位,但仍須先與地方衛生局核價方可收費。

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先前因為機組員檢疫政策,僅開放12家指定的醫療機構可自費驗抗體,但因政策調整,現僅有開放「公費」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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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核准可進行血清抗體檢驗的117機構分佈於19縣市,以台北市、高雄市15家院所最多,台中市、桃園市12家次之,台南市也有10家,金門縣、連江縣與澎湖縣則尚無院所通過。

不過,對於到底該不該自費驗抗體,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日前表示,抗體檢驗結果與時間點和個人體質有關,就像是「龜兔賽跑的過程」,且檢驗抗體只是免疫反應一環 ,無法知道細胞免疫是否有足夠效果,僅能參考用。

羅一鈞也提醒,不論血清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或陰性,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維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等,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自身健康。

指揮中心自費驗抗體會議四點共識如下:

1.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之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之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經遭受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不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免疫力(或保護力)之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之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2.為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及保障民眾健康,民眾於自費抗體檢驗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3.檢驗試劑以使用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之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之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4.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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