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疫苗放寬至第三順位!下週一起中央地方官員、防疫一線人員可打

▲▼新光醫院開始施打AZ疫苗。(圖/記者屠惠剛攝)

▲新光醫院開始施打AZ疫苗。(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為維持防疫量能,使高感染風險對象儘早獲得免疫保護力,自4月12日起,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二、三類實施對象接種新冠疫苗,包含起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高風險一線接觸人員可以接種,累計可接種人數來到61.3萬人。

▲▼COVID-19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人數各類人數統計。(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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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人數各類人數統計。(圖/指揮中心提供)

AZ疫苗3月22日開打,先針對新冠專責醫院一線人員接種,開打兩週至昨(6)日已進一步擴大接種對象至「所有第一順位醫事人員」,包含新冠專責醫院非第一線人員、其它醫院醫事與非醫事人員、診所、其它醫事機構職登人員、集中檢疫所人員等。

首批從COVA獲配AZ疫苗19.92萬劑4日上午運抵台灣,正在進行檢驗封緘,預計最快12日可完成並放行,不過這一批疫苗的效期比上一批短,只到5月31日,指揮中心也因此規劃加速接種對象。

陳時中今日宣布,為加速提升群體免疫力,發揮疫苗最大使用效益,故自4月12日起,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以及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接種疫苗。

新冠疫苗第二優先對象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當中包含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邊境管制相關一線人員、居家隔離檢疫關懷工作一線人員、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等。

指揮中心說明,為增加疫苗接種可近性,提升接種效能,將請地方政府衛生局與現行合約醫院持續溝通,增加COVID-19疫苗接種門診診次及每診次就診名額,並於4月14日前輔導具有辦理常規或流感疫苗接種經驗,但尚未成為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院所之專責醫院成為接種點,自4月15日起開放提供符合接種對象之民眾預約,預計自4月16日起,全臺至少將有170處接種點可提供接種服務,符合接種資格對象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院所後預約接種。由於疫苗為多劑型包裝,為減少疫苗耗損,請依預約時間,攜帶健保卡等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前往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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