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中風病史」不再被排除! 健保放寬2類失智藥物給付

▲▼老人照護,長照,長期照護,高齡化,年長者陪伴。(圖/記者季相儒攝)

▲高齡社會失智者每年曾倍數增長,健保藥物也於今年放寬給付。(圖/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過去有腦中風病史的失智症患者,一直在健保署藥物給付排除範圍,直到健保署上月更新失智症藥品給付規定,擴大藥物使用範圍,終於納入給付,有望嘉惠更多家屬與病患。

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理事長、雙和醫院副院長胡朝榮醫師表示,臨床使用的失智症治療藥物分減少乙烯膽鹼代謝以及NMMA受體抑制兩大類,僅限於阿茲海默症與巴金森氏症患者使用,但如果有腦中風病史,則不在給付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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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榮提到,腦中風的可分為梗塞性腦中風和出血性腦中風,小血管病變腦梗塞影響的腦組織範圍很小,患者可能未能察覺且未就醫,臨床診斷時經常遇到個案表示沒有腦中風病史,但是電腦斷層或是磁振造影掃描有「腦中風」的特徵,藥物的給付常有爭議。

另一種情形是,確診為阿茲海默症後,才有腦中風,同樣依據舊的給付規定,原本使用的失智症治療藥品可能變成不再被給付,必須停止使用失智症治療藥物的窘境。

不過,胡朝榮也提到,許多研究顯示腦中風變化的阿茲海默症患者服用失智症治療藥物後,認知功能、精神行為及自我照顧能力皆有改善。另一項研究比較有無腦中風病變兩組的阿茲海默症療效,研究結果顯示失智症治療藥物有無腦中風病變的兩組阿茲海默症都有類似的長期效果,對於所有腦中風的種類,小血管型的腦中風的效果尤佳。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後,失智者每年呈倍數增加,胡朝榮說,健保署回應醫界的建議修改藥品給付,的確減少給付的不必要爭議,而且可以讓更多的病患及家屬獲得適當的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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