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周姓科長威脅醫科生!考績會決議「大過一支、調離主管職」

▲醫科生賣二手iX!買家「衛服部上班」。(圖/翻攝自PTT)

▲周姓科長利用官職威脅該名醫科生。(圖/翻攝PTT)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國健署周姓科長透過網路向一名北醫牙醫系的大學生購買二手iPhone手機,事後因手機有傷索賠,更利用官職威脅,被學生po網爆料。國健署今(2)日也進一步針對該事件召開考績會議處,最後考績會決議周姓科長記大過一支並調離主管職務,之後會送至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因公務員兩大過就會予以免職,因此這次算是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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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科長在購買手機後,以手機鏡頭有刮傷向該名學生索求賠償1,500元,表明自己在衛福部心口司任職,威脅之後會透過關係叫老師施壓、出社會後進入醫師訓練時給予難堪等,學生將對話po網,引發熱議。

事件爆發後,經衛福部調查,周姓科長是任職國健署,並非心口司,周姓科長起初謊稱帳號被盜,還讓部長出面背書,但衛福部政風處調查後發現,手機交易與Ptt、LINE帳號及留言都是他本人所為。因此在今(2)日上午召開考績會議處,決議記大過並調離現職。

▲▼周科長的1500在這!大學生PO「捐款圖」感謝:正義的力量。(圖/東森新聞)

▲國健署周姓科長。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說明,針對周姓科長「公務時間利用公務電腦在網路平台刊登非屬公務之文章」及「事發時謊稱為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科長,企圖威嚇獲取補償,事發後復掩蓋事實欺瞞長官,至機關聲譽嚴重受損」等違反紀律、言行不檢部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之保持品味義務、第6條之濫權禁止規範,決定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一次記一大過處分。

另外,經過調查也發現,周姓科長多次在網路平台刊登手機買賣內容。副署長賈淑麗表示,周姓科長在考績會坦承買賣行為有5年時間,他也表達悔意,除了記大過之外,即日起也調離主管職務,並由政風處移送司法單位。另外,本案所涉相關長官督導不周責任部分,也會另行召開會議檢討。

國健署說明周姓科長事件。(圖/記者趙于婷攝)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左2)與長官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趙于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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