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縣市貧窮線調高! 北市「月收低於2.4萬」就算中低收入戶

▲▼ 錢包,荷包,新台幣,省錢,薪水,鈔票,新台幣。(圖/記者林育綾攝)

▲6縣市貧窮線調高!北市「月收低於2.4萬」就算中低收入戶。(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衛福部日前公佈109年度各縣市最低生活費,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金門縣與連江縣等6縣市貧窮線皆上調,其中台北市低收入戶標準從1萬6580元調至1萬7005元,為全台最高;中低收入戶也調高至2萬4293元,若同時符合各縣市動產與不動產規定,即可申請補助。

衛福部社工司司長李美珍受訪時表示,各縣市最低生活費標準,是依照《社會救助法》第4條,以該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但新年度計算數額若較現行生活費變動達5%以上,就應進行調整。衛福部每年9月會計算出新年度數額,並於10月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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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工司公告,109年度最低生活費調高的6縣市中,台北市從1萬6580元調至1萬7005元,新北市從1萬4666元調高至1萬5500元,桃園市由1萬4578元調高至1萬5281元,台中市由1萬3813元調高至1萬4596元,金門縣與連江縣由1萬1135元調高至1萬1648元。

中低收入戶標準為最低生活費乘以1.5倍,以此推算,6縣市標準亦往上調,台北市調高至2萬4293元,新北市調高至2萬3250元,桃園市調高至2萬2922元,台中市調高至2萬1894元,金門縣與連江縣調高至1萬7472元。

依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低收入戶約有14萬2456戶、30萬2698人,中低收戶有10萬9807戶、31萬8432人,李美珍表示,符合資格者現在就能開始申請,因為標準調高,明年中低收入戶人數理論上還會增加。

▼100年度至109年度貧窮線一覽表。(圖/取自社工司網站)

▲貧窮線再調高 北市每戶平均一人分配2.4萬為中低收入。(圖/取自社工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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