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母養自己小孩也有收托空間!衛福部擬「2方向」放寬限制

▲▼保母、育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保母若育有6歲以下幼兒,收托會受到限制,現在衛福部正研議放寬。(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政府希望解決少子化問題,提出托育政策幫助民眾養小孩,但民間團體批評,現行收托人數規範讓正在育兒的保母工作權受限,也讓國內保母人力持續老化,無法注入新血。衛生福利部今(11)日表示,目前正在研擬放寬《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包含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額年齡下修至5歲,2歲以上子女若已就讀幼兒園,可增收日間托育等兩大方向,預計年底前上路。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國內共計26,240名保母,當中近六成屬於50歲以上年齡層,保母人力出現老化趨勢。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分析,原因之一來自於現行保母收托規定,若育有6歲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托,限縮甚至剝奪育兒保母的工作權,嚴重阻卻一群年輕力壯、且有意願從事托育的女性勞動力進入托育工作。她也提到,數年後超過半數的保母勢必屆齡退休,若無新血持續穩定加入,將面臨人力斷層,使家長更難找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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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舉辦記者會檢討保母政策。(圖/記者洪巧藍攝)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舉辦記者會檢討保母政策。(圖/記者洪巧藍攝)

根據現行規範,每一托育人員在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最可收托4人,其中未滿兩歲最多2人;若為「全日」或者「夜間」托育最多可2人其餘還有在僅收1名全日拖、或收托夜間托育2歲以上2人時,可以增收日間托育1至2人的規範。

對於育有孩子的保母來說,規範還包含若同時扶養2名2歲以下幼兒,考量照顧自己孩子需求,無法收托;扶養6歲以下孩子則視同全日托(夜托)名額,所以當保母同時有2名6歲以下幼兒,即便日間送幼兒園,也仍無法收托。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為改善此問題,社家署目前已研擬出2大方向,包含:「2歲以上子女若已就讀幼兒園,可增收日間托育」以及「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額年齡下修至5歲」。

祝健芳解釋,當保母自己有一名2歲以下孩子和一名2以上且送到幼兒園的孩子,可以收托1名日間托育兒童;若孩子都滿2歲且送幼兒園,白天時段沒有照顧自己孩子需求,可以收托2名日托兒童。至於年齡下修,考量6歲以上孩子已經進入小學,5~6歲正好介於幼兒園與小學之間,研擬年齡從6歲改為5歲以下子女列為全日托。

祝健芳表示,相關規範還在研擬當中,經預告、公告等行政程序,估計年底前可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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