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淚訴法令限制讓她「墮胎」不敢生!準公共化保母政策2漏洞待補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舉辦記者會檢討保母政策。(圖/記者洪巧藍攝)

▲保母哽咽談現行法令影響其收托情況,甚至讓她不敢生孩子。(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今(11)日公布「準公共化」保母政策檢討,發現國內近六成保母超過50歲,人力嚴重老化。進一步分析,現行法令對育有6歲以下幼兒的保母進行收托人數限制,這也影響年輕育齡女性進入保母職場,有保母談到此事一度哽咽,因為憂心影響家庭生計,甚至讓她在懷第三胎的時候不敢生,最後無奈墮胎。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托育政策為解決少子化問題,然而準公共化保母政策上路週年,仍有2大漏洞,分別是:1、負責執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輔導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欠缺法定地位。2、保母人力嚴重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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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國內共計26,240名保母,當中58%屬於50歲以上年齡層,劉毓秀表示,可以想見數年後,超過半數的保母勢必屆齡退休,若無新血持續穩定加入,將面臨人力斷層,使家長更難找保母,無法兼顧工作與育兒的狀況下,可預見台灣人口,將隨著台灣保母,雙雙垂垂老去,難有回春的一天。

造成保母人力老化的原因之一,是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育有6歲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托,限縮甚至剝奪育兒保母的工作權,嚴重阻卻一群年輕力壯、且有意願從事托育的優質女性勞動力進入托育工作。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舉辦記者會檢討保母政策。(圖/記者洪巧藍攝)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談保母人力老化。(圖/記者洪巧藍攝)

來自台中的李姓保母現身說法,她表示,自己育有兩名6歲以下的孩子,在103年法規上路之前,她老大已經上幼兒園,加上需要自己照顧的老二,可以另外收托3名幼兒,當時收入穩定。

但法規實施後,保母若育有兩名6歲以下幼兒得列為全日托,等於無法額外收托,讓她得先熬過孩子滿6歲,只靠老公的收入勉強維持一家4口生活,甚至在她懷了老三的時候因為擔心得再熬好幾年而不敢生,最後終止妊娠,談到此她一度哽咽。

劉毓秀表示,為鼓勵年輕保母加入托育工作,並維護育兒保母的工作權益,呼籲修改《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的收托人數規定,合理考量育兒保母的照顧心力。

造成居家托育欠缺新血的另一個原因,劉毓秀指出,是各縣市居托中心招標契約,皆未將「招募、儲備保母人才」列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職責,導致居家托育制度竟然缺少了人才入門的有效管道。政府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具有法定地位,明訂應負責事項,以統一各縣市居家托育管理規格,確保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的質與量。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上月底已召開研商會議,在收托人數規範的部份,研擬朝兩大面向放寬,包含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額年齡下修至5歲,2歲以上子女若已就讀幼兒園,可增收日間托育等兩大方向,預計年底前上路。

至於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相關規定於母法中已授權地方辦理,未來中央將制訂出契約範本,明定居托中心的業務內容,以利地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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