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家醫療機構申請細胞治療 衛福部:7月底前再增1、2家

新光醫院細胞治療。(圖/記者趙于婷攝)

▲新光醫院今(10)日舉辦細胞治療記者會。(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灣醫療品質聞名全球,每年超過30萬人跨海來台求醫,而去年9月衛福部也優先鄰近國家開放《特管辦法》。醫事司司長石崇良指出,目前有26家醫療機構,預計7月底前會再通過1、2家;另外,衛福部也會架設一個專門網站,預計年底完成。

新光醫院今(10)和訊聯生技合作舉辦細胞治療記者會,石崇良在會中提到,細胞治療醫療法規鬆綁,主要是滿足病患的醫療需求,現階段開放以國外有臨床治療經驗的項目為主,管束不符合規定或地下細胞治療的亂象,目前有26家醫療機構逾50件申請,其中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最多,其次為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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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審查規定上,石崇良也強調必須嚴格把關,主要會針對「病人條件、收費和臨床追蹤」去審查,包括病人條件不能太差且試過傳統治療,收費方面則可以採分段收費,若治療效果不佳提供退費,治療中發生不是要立即通報,每年也要繳交治療報告。

再生醫學中心暨骨科主任釋高上指出,以往軟骨磨損主要採支持性療法,利用消炎藥、玻尿酸等治療,但近年自體脂肪間質幹細胞用於關節炎的軟骨再生持久性,在安全及有效性皆獲得國際證實,有部分早期退化性關節炎的病友表示,除了原有的PRP自體血小板及玻尿酸等傳統治療方法之外,希望嘗試在學理上更有特色的《特管辦法》自體細胞治療。

新光醫院院長侯勝茂表示,去年特管法開放,國際病患較前年增加20%人次,特管法開放讓病患有更多元的選擇,因此積極尋求優質的細胞製備中心,進行不同細胞技術合作,希望可以讓更多病患受惠。

另外,石崇良也特別提到,預計今年底前會完成細胞治療的專門網站,網站會分成專業端和民眾端,專業端主要提供申請業者參考資料,民眾端則提供細胞資料相關介紹,包括通過醫療院所、有效期限、收費和每年治療結果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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