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健康教育才知被性侵!小2女「他叫我吃、叫我舔」 媽崩潰:為何不說

▲▼女童,受虐,受暴,性侵。(示意圖/CFP)

▲女童遭父親友人逼口交,直到上完健康教育才知被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潘姓男子與一名小學四年級女童的父母為朋友關係,平時就與朋友一家人同住。然而,潘男竟趁著朋友夫妻不在身旁時,對女童伸出魔爪,強壓女童頭部,逼迫對方幫他口交。事後女童在學校上完健康教育課才得知潘男對她性侵,經過老師詢問,女童稱「叔叔讓我看,他叫我吃、他叫我舔」,驚覺事態嚴重向上通報,台中地院也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潘男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女童在學校上完健康教育兩性身體的構造課程後,得知自己遭到潘男性侵,便將事情告訴其他同學,然而卻遭到男同學恥笑,攻擊說她有看過男生的性器官,被當時在場的自然科老師制止。

自然科老師出庭證稱,當時女童不斷被男同學嘲笑,眼淚都快掉下來了。課後女童將老師留下,還對她說「老師我告訴妳,我真的有看過男生的那個地方」,讓她嚇得趕緊追問,女童接著表示「是叔叔讓我看的,而且他叫我吃、他叫我舔」,她驚覺事態嚴重,便通知女童班導師,隨後也向上通報。

女童母親也出庭表示,當她從社工那得知女兒遭到性侵後,便向女兒求證,也找來與女童要好的同學一同詢問,而當時女童告知她,因為害怕被罵所以不敢說,讓她相當心痛,且她認為小朋友既然講得出來,就一定是有發生過,她選擇相信女兒。

法院審理時,潘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案發當時女童年僅9歲,並非具有複雜的社會生活經驗,且依照年齡及心智發展,若不是親身經歷過,應該無法憑空杜撰,因此認定他對女童下毒手,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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