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獨創是騙術!北市「誇大不實醫療廣告」3年罰逾2千萬

▲▼整形手術,美容手術,微整形,打針,醫美。(圖/達志/示意圖)

▲專家提醒,選擇醫美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近三年(105-107年)裁處醫療機構以誇大不實、特價優惠招攬醫療業務的醫療廣告,總共326件,裁罰金額2,224萬元,居全國之冠。衛生局提醒,尤其是選擇醫美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千萬別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等誇大用語,也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和團購不當招攬活動。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說,公司行號並非醫療機構,不能廣告醫療業務,也不得販售醫療卷,違者可依醫療法可裁處5-25萬元,且醫療機構內的醫療服務,並非商品購買的消費行為,民眾若有美容醫學服務方面的需求,應到合法的醫療機構,接受醫師的診察與後續醫療處置,繳費後應領取醫療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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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衛生局視察吳秀娥指出,和醫美相關的醫療糾紛105年有53件、106年52件、107年61件,因醫療費用產生的爭議105年有63件、106年有85件、107年則有319件,主要是是因為貴婦奈奈和先生黃博健一同經營的杏立博全診所惡性倒閉有關,投訴案件暴增,光是杏立博全就有150多件。

何叔安呼籲,選擇美容醫學療程時,要多想想、多問問、多看看,不要被天花亂墜的廣告和五花八門的行銷手法所影響,要注意「六要三不」原則,並保留收據等相關事證,發生醫療糾紛時,可保障自身權益。若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臺北市衛生局網站美容醫學專區查詢法令及衛教資訊,也可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080洽詢。

【六要】
1.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3.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
4.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5.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
6.要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
1.不要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誇大用語。
2.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3.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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