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善終!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居家失能長者、中低收入戶可免費

▲▼衛環委員會,醫事司長石崇良。(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環委員會,醫事司長石崇良。(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攸關尊嚴善終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民眾必須要先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才能預立醫療決定。然而諮商費用太高成為一大困難。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日表示,在宅失能老人及中低收入戶等兩類對象會列為免費諮商,隨新法上路後實施,另早期失智、癌症病人諮商費用,未來可能納入健保給付。

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AD),如果未來遭逢末期疾病、不可逆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者是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難以忍受、無法治癒且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的病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醫療照顧及臨終相關意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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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26日於立法社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表示,病主法即將上路,但仍面對3大挑戰,包含宣傳太少、流程太複雜、諮商費太高等。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針對費用的部份已經評估有三個方向,第一、在宅失能長者,規劃透過在宅失能老人家庭醫師計畫,由醫師到宅協助無法出門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者預先擬定計畫可以免費評估;第二、中低收入戶若到全台22家示範醫院進行評估也免收費,這兩塊經費皆由醫發基金支應。第三、需和健保署再協商,針對早期失智、癌症患者在疾病診斷初期就進行諮商,規劃納入健保給付。

在宅失能長者與中低收入戶諮商免費,原擬定於明年度基金預算規劃,上半年執行,經王育敏要求,衛福部承諾改於新法上路後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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