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批「生活輔具」納醫材管 食藥署:雨傘杖未列入

▲▼輪椅,身障。(圖/取自Pixabay)

▲醫療器材管理法引發爭議,部分身障者擔心生活輔具納管後價格恐翻倍。(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身心障礙聯盟等民團今(3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醫療器材管理法》將輔具列為醫材管理,尤其高齡、行動不便患者使用的助行器、輪椅或輔助購物推車,新法上路後價格都會翻倍。對此,食藥署澄清,現行醫材是依《藥事法》管理,且僅部分輔具納入,並不會另訂專法有所更動,民眾無須過度擔心。

食藥署組長杜培文表示,現行多數輔具屬於一般商品,僅部分符合《藥事法》規定,像是一般民眾用於助行的雨傘杖、登山手杖,或者用於菜市場購物的輔助推車,都未被列入醫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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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文說明,目前行動輔具以醫療器材管理者,可分為助行器、機械式器材、動力式器材與其他輔助器材等4大類。助行器為醫療用手杖、醫療用拐杖、機械式助行器等;機械式器材則為機械式輪椅、特製輪椅等;動力式器材則有醫療用代步車、動力輪椅等;另外,動力式病患輸送機、移動式輪椅昇降器等也皆屬醫材範疇。

由於《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自2005年6月20日起,輔具若被以醫療器材方式列管,就需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方可製造輸入,而食藥署至今已針對上述項目核發536張許可證,佔醫材總許可證4萬多張的1%,透過上市後管理監督,讓身心障礙者使用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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