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爭議、再釀悲劇 新北推廣告加註「不具醫療效能」醒語

▲▼看電視,電視,機上盒,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近3年違規廣告平臺以電視最多,新北市衛生局推動加註醒語。(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新北報導

食品、化粧品常誆稱具有療效吸引消費者猛掏腰包,甚至衍伸出許多悲劇,例如癌症患放棄正統醫療,靠吃保健食品,導致病情惡化,甚至喪命。對此,新北市衛生局鑒於違規廣告及消費爭議案件遽增,推動廣告平臺業者於廣告時加註醒語,目前包括東森等購物頻道和廣告商都一同響應。

新北市衛生局局長林奇宏指出,近3年違規廣告平台以「電視」高居首位,佔5成以上,分析違規廣告的內容,近5成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瘦身美容、壯陽等誇張、易生誤解的違規內容;另外,近3成化粧品廣告,則宣稱產品可除皺、生髮等虛偽誇大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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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宏進一步提到,甚至還有一般商品偽裝成醫療產品,欺騙消費者相信產品具有醫療效能,不僅讓消費者誤解衍生消費爭議事件,更嚴重誤導疾病患者延誤就醫,釀成憾事。

市府消保官也舉消費爭議實例,曾有民眾申訴看電視廣告買了影射壯陽功能的龜鹿產品,沒效果請求退貨被拒;也有民眾陳情因肢體障礙誤信電視購物頻道,花了2萬多買了標榜有復健功能的遠紅外線機器,但用了2年多沒有效果,如今申訴無門。

另一名鼻咽癌第3期的患者,輕信廣告中見證人的現身說法,竟放棄正統醫療而改吃保健食品,以致延誤病情,彌留時還後悔相信不實廣告。消保官表示,如果能在廣告的同時標註「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的醒語,可以有效避免消費爭議或家庭悲劇的發生。

林奇宏說,由於電視廣告對消費者正確認知商品功能的影響甚廣,新北市衛生局將推動在電視廣告中標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目前已得到各主要電視購物頻道及廣告商支持;另外,除了在廣告平臺加註警語,7月至9月間將舉辦13場法規講習,未來期盼更多傳播媒體與廣告商能自主標註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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