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拔管案「後續救濟手段」 台大:不排除提釋憲

▲台大校務會議。(圖/記者嚴云岑攝)

▲台大校務會議。(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教育部在4月27日駁回管中閔的台大校長聘任案,台大於6月4日委託律師提出訴願,今(9)日校務會議上,更提到後續救濟手段,主秘林達德說,訴願預計進行3至5個月,屆時若未成功,將再提行政訴訟,若還是失敗,不排除提大法官釋憲。

台大校方4日發表聲明,已委請律師正式提出訴願,強調堅持大學自主的立場一貫不變,對於教育部未能依《大學法》規定聘任新校長,再度表達遺憾與強烈異議,希望釐清法律爭議,並捍衛台大校長遴選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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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訴願法》規定,若行政機關的處分違法或不當,須於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林達德表示,台大提出訴願後,行政機關需在3個月內回覆,最遲可延遲2個月,若成功校長就可上任,反之則需再提行政訴訟,一審會花6個月至1年,二審擇需花6個月。

林達德說,屆時若還是敗訴,將會提大法官釋憲,雖然時程難以估計,但視案件受矚目程度,預計花上6個月至1年時間,「不過去網路查,也有在3個月釋憲的」。

▲台大,卡管,拔管,管中閔,台大校長,教育部,台灣大學,黃絲帶。(圖/記者林韋辰攝)

▲教育部拔管,台大4月發起黃絲帶運動抗議。(圖/記者林韋辰攝)

林達德表示,本次校長遴選的爭議主要有3點,分別為:候選人與遴委會委員是否有揭露義務其擔任同一間上市公司董監事的義務、遴選程序組織是否有違正當行政程序,以及教育部對於陽明大學、台大兩校的差別待遇有違反平等原則。

林達德說,在尋求法律救濟期間,台大會保障師生權益,「研究、教學不能間斷」,校務發展也會正常進行,「不會因期待某個日期有所遲滯」。

上午會議中,語言研究所教授姜文英詢問,在提出訴願前,是否有將法律學院教授的正反意見一併納入?代理校長郭大維表示已有給幾位教授看過,「絕對不只諮詢一位律師」。電機系張時中教授則提到,希望完整公布訴願書,而非透過媒體公布片段資訊。對此,郭大維回應,會請教律師看法,一旦時機成熟,將會公佈給所有代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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