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醫療糾紛!衛福部再拋《醫爭法》立法 補償爭議放一邊

▲開刀,醫生,病人,醫糾,醫療糾紛,醫護(圖/視覺中國CFP)

▲為解決醫療糾紛,衛福部提醫爭法修法,圖為醫療人員開刀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醫療糾紛問題難解,對醫師與患者雙方都是折磨,衛生福利部今再拋《醫事爭議處理法》立法方向,把過去比較爭議的補償問題先擱置,透過建立關懷小組、第三方鑑定單位等機制,盼藉此增加調處成功機會,讓醫病不用上法院就能得到滿意結果。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療糾紛主要走訴訟途徑,光是一審判決就要三年半的時間,且民眾八成無勝訴機會,只有對雙方造成折磨,如何加速解決糾紛一直是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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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曾在101年就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送立法院盼解決問題,後續在103年5月初審通過且交付朝野協商,然而因醫界內部歧見尚未弭平,及各界對草案仍有疑慮而未能達成共識,最終沒能三讀,胎死腹中。

▼104年醫師為反對醫糾法,在臉書上辦反醫糾法活動。(圖/翻攝自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臉書活動)

醫師為反對醫糾法,在臉書上辦反醫糾法活動。(圖/翻攝自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臉書活動)

當初《醫糾法》概念中,若醫療事故發生,無法明確歸咎於病家或醫療行為,由「醫糾賠償基金」去補償病患。基金來源約30%來自醫療人員,這也使得醫界反彈,質疑為何要由醫療人員負擔賠償基金!其餘還有擔心病家領到補償金之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等質疑。

石崇良表示,現在提出《醫爭法》立法當中最大的差異,就是把過去爭議最多的「補償」部分擱置,首要先達成四個目標:

第一、要求醫院設有「關懷小組」,醫糾事件發生時應該介入 
醫院關懷小組目前並非強制性設立,《醫爭法》中會要求100床以上醫院必須設有關懷小組,藉此強制醫院處理並且強化溝通

第二、 成立第三方鑑定單位提供專業意見
因為目前衛福部醫審會所做的鑑定僅接受來自司法檢察機關的委託,沒有進入司法程序的委託案就不接受,也因此過去不少民眾想要他方給予的中立意見,只好走法律途徑提告,再由司法官來幫送鑑定。石崇良坦言,沒有這類報告,衛生局的調處多只是互相在「橋」金額而已,且容易陷入院方說自己沒錯,患者執著對方有缺失的僵局,此時若有第三方做出的鑑定意見供參考就可以增加調處成功機會。第三方鑑定單位會由衛福部輔導,以基金會等方式成立。

▼醫事司長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填補納勞基法缺口!衛福部砸1億,明年增100名整合醫師。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第三、 沒有經過調處的案件不可以到法院提告
即便病家完全沒有調處意願,最多就是可消極參並於後續主張調處失敗,但仍一定要經過調處程序才可以進行後續的提告

第四、 建立除錯機制
要求醫院有醫療糾紛案件一定要通報並且分析、改善,而這份報告內容可不做為司法證據。

石崇良說,草案本身已經有了雛形,規劃於本月底下月初召開公聽會,目標年底前送行政院,明年再送立法院審議,作為下會期重點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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