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魚過期1年「改標繼續賣」 臻鋒廷2萬公斤海鮮遭封存

▲金錢魚過期1年「改標繼續賣」,臻鋒廷20477公斤海鮮遭封存。(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又見過期海鮮竄市面!食藥署9月13日會同高雄地方法院、內政部警政署及高雄市衛生局同步查「臻鋒廷實業有限公司」位於仁武營業處及左營區的冷凍倉儲,現場除發現過期1年多卻改標繼續賣的金錢魚外,更發現一批標示為「未來日期」的蒲燒鰻魚腹排。目前食藥署已封存14品項、總計2萬0477公斤的產品,並請9縣市衛生局持續追蹤產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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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南區區管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臻鋒廷實業有限公司」多販售散裝產品,主要販售通路為一般小型餐飲業,不會與民眾直接接觸。經查下游業者分別分布於9縣市、41家,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釐清產品流向,確保產品皆回收下架。

劉芳銘說,該公司冷凍庫貯放逾期、撕標或未標示效期的小卷碎肉、牛舌魚、金錢魚等冷凍食品,其中金錢魚於2015年8月1日過期後,又重新改標繼續販售,至今已掌握到10箱的出貨量。

至於保存期限1年的「蒲燒鰻魚腹排」,則被發現有效期限為2017年9月15日,回推製造日期應為今年的9月15日,但稽查當天卻是13日,當場被發現為「未來產品」,已涉嫌標示不實,被全數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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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銘表示,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嫌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6萬~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則可命其歇業、停業,嚴重者則可廢止食品業者登錄一年。另標示不實者,則涉嫌違反同法第28條,可處4萬~400萬元罰鍰。目前全案已由檢方介入調查,若偽造文書確定,業者將會被依《刑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