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氟食鹽」7月1日上路 沒業者申請...要買也買不到

▲含氟食鹽7月1日上路,沒業者要申請...要買也買不到。(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台灣兒童齲齒盛行率高,平均每人蛀2.5顆牙,超過世界平均。為降低齲齒率,食藥署今(15)日公告「加氟鹽」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食品組簡任技正曾素香表示,加氟食鹽僅開放1公斤小包裝,且僅限家庭使用,若餐飲業者蓄意使用,將被依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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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於2015年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新增食品添加物氟化鉀及氟化鈉,開放於小包裝家庭用食鹽使用,用量以氟離子計,並訂有限量及規格標準。今預告的「包裝食用鹽品之氟標示規定」,除限定加氟食鹽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更將品名限定在「氟鹽」、「含氟鹽」或「加氟鹽」3種,讓民眾能確切分辨。

▲加氟食鹽僅開放1公斤小包裝,且僅限家庭使用。(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此外,由於民眾日常也會接觸到含氟牙膏或氟錠,預告草案也規定,產品包裝上標示營養標示,且應於營養標示欄位內標示產品之總氟含量,並加註「併同使用含氟鹽及氟錠前,應諮詢牙醫師意見」及「限使用於家庭用鹽」等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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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氟食鹽的警語標示,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4毫米,且須與產品外包裝底色明顯不同,另外,加氟食鹽得於包裝上宣稱「可幫助牙齒健康」,供民眾自我選擇。

曾素香說,雖然加氟鹽7月1日就要上路,但食藥署至今尚未接獲業者申請,民眾短時間內可能還「買不到」。不過,她也提到,未來只要有業者申請,食藥署都會加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