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況穩定「賴著不出院」要自費!健保要修法明定不給付

▲▼醫院,病床,住院,醫師,護士,護理師,急診,病患,患者。(圖/CFP)

▲健保署規劃,將在特約辦法中明定,病人病情穩定卻未出院,健保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示意圖。(圖/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國內過去有出現某些病人住院後就賴著不走!健保署正在研擬修改「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其中針對病情已經穩定的住院病人若賴著不出院,將明文規範「健保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衛福部預計今年完成預告、公告,盡快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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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榮總曾有一名91歲張姓董娘住院病癒後卻堅持不出院,霸佔病房時間長達4年半,且積欠多達新台幣774萬元病房費用,院方協調無效只好告上法院,最後北榮獲判勝訴。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從民國102年以來都沒有修正過,健保署決定啟動修法,提出五大面向修正草案,分別為「公平締約」、「賦予彈性」、「擇優特約」、「授權明確」、「資訊對等」;另針對住院病患不出院的部分則調整為「病人病情穩定,未辦理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健保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

健保署醫管組組長劉林義表示,原條文是「提供保險對象住院診療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其病情穩定,應出院或轉送慢性病房者,應予適當之處置及協助。」最後「給予適當處置協助」部分文字將改為「將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

劉林義指出,病人情況穩定該出院要出院,如果不走就變成「社會性住院」,本來就不該由健保給付。現行做法也是會收取自費,但是缺乏一個正式的法源依據,這樣的修法是希望讓醫院有法源可以去跟不願出院的病人進行說明,除「不予給付」之外,也保留「減少給付」的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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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林義認為,此舉可提高病床使用效率,讓該出院的要出院,有需要的人才能住得進來,尤其像急診的病人也能順利轉入病房。相關修法預計今年6月預告,拚盡快正式上路。

醫改會表示,現行制度下,如果病人有不合理延長住院的現象,健保可能會進行審查。因此這項修正條文是宣示性的。也是保障醫院在善盡評估與出院準備後,能夠有法源依據,來協助出院或轉送有困難的病人或家屬。

因此,醫改會認為,經過醫療團隊的專業判斷與評估,能否落實出院準備,協助病情穩定的病人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