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購買國外食品要當心!食藥署每日會從美、加、紐、澳、日、韓等13個國家(地區),共計14個網站中蒐集各國食品回收警訊以及接收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RASFF)警訊,調查釐清相關產品是否有輸至台灣,建議民眾可多留意「消費紅綠燈」資訊 ,只要是「紅燈」產品,代表該產品在國內流通,且對人體有重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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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食藥署已監控6,070則國際食品回收警訊,包括綠燈6,011則、黃燈57則以及紅燈2則,提供國人在選購外國食品參考。
不同燈號分別表示不同意義,「紅燈」代表該產品已在國內市場流通,且對人體有立即或重大危害;「黃燈」是產品有輸入並進入我國市場流通,對人體無立即性危害或有危害疑慮,須進一步調查並改善。「綠燈」代表產品未進入我國市場或危害人體健康的可能性極微。
林金富提醒,於國外採購回國的食品,有相關限量規定,以「錠狀、膠囊狀食品」來說,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需特別注意的是,攜帶回國的食品也僅能供個人自行食用,不得在國內販售,違規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14款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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