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打疫苗猝死」家屬陳情!羅一鈞拿「總統府書函」:站得住腳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圖/記者趙于婷攝)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一名42歲女性過去接種新冠疫苗後,發生腦部急性水腫猝死,家屬不滿「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申請救濟遭駁回,委任律師向總統陳情,如今指控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堅拒提供相關審議資料。對此,疾管署今也拿出總統府書函,強調審議結果「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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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性死亡後,家屬拿著三軍總醫院開出的「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申請救濟,不過卻遭駁回,進一步委任律師向總統陳情,總統府也回覆衛福部針對家屬要求予以卓處。不過今有媒體報導直指「欺下害上」、「不甩總統交辦」,疫苗救濟委員會還增加律師人數對付被害人。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回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成立,組成成員包括醫療、法律、社會人士等多元委員。

羅一鈞說,針對每一案申請,都會先調閱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查和檢驗結果等,審議小組委員或醫學專家初步鑑定後,會再送法律、社會公正人士委員做案件綜合建議,每案審定理由都會用書面方式附具理由送達申請人,也會公布在疾管署網站。

而在律師人數方面,羅一鈞強調,疫苗救濟案件在新冠疫情前後都增加不少,過往律師事務所通常都會指派1到3人,資深搭配資淺,這是事務所本身的分工,並不是衛福部提出要求要增加律師陣容刻意跟當事人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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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不甩總統交辦」一事,羅一鈞也拿出總統府書函證明8月28日書函交辦行政院秘書長,8月30日轉達衛福部,衛福部在9月18日就已正式函覆當事人,且總統府是要求把研議結果告訴當事人,並不是要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給當事人。